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泸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25日 泸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川府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深入挖掘我市信息消费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工作要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