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发〔2022〕3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财政(分)局、科学技术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21日 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财源建设“三挂钩”等政策要求,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资金。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支持、注重绩效,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申报条件第四条 &nbs